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在遵循翻译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借鉴、吸收国外高层次翻译专门人才培养的有益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国情,特别是结合我国翻译实践领域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具有我国特色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及提高国家国际竞争力的需要、适应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口笔译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方法
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良好的双语基础,有口笔译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鼓励具有不同学科和专业背景的生源报考。
入学考试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统考(或联考)及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专业复试,结合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三)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可以脱产学习,也可以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全脱产学制为两年;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者视其修满学分与完成论文情况,最多不超过五年,最少不低于三年。
(四)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2、采用研讨式、口译现场模拟式教学。口译课程要运用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技术如卫星电视、同声传译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等设备开展,要聘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译员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笔译课程可采用项目翻译的方式授课,即教学单位承接各类文体的翻译任务,学生课后翻译,教师课堂讲评,加强翻译技能的训练。
少数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研究生,修个别课程时可采用在教师指导下以自学为主、通过学校统一的课程考试方式取得学分,或者已经掌握某门课程,通过本人申请经过考试准予免修,取得学分。
3、重视实践环节。强调翻译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翻译案例的分析,翻译实践贯穿教学全过程,要求学生至少有10万字以上的笔译实践或不少于100小时的口译实践。
4、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外事与企事业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翻译人员参加;可以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资深译员或编审共同指导。
(五)课程设置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
一、必修课
1、公共必修课:
(1)政治理论 3学分
(2)中国语言文化 3学分
2、专业必修课:
(1)翻译概论 2学分
(2)基础口译 2学分
(3)基础笔译 2学分
3、方向必修课:
(1)口译方向:
交替传译 4学分
同声传译 4学分
(2)笔译方向:
文学翻译 2学分
非文学翻译 2学分
二、选修课(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与师资特色确定选修课,其中“第二外国语”为限定选修课)
1、第二外国语 2学分
2、中外翻译简史 2学分
3、翻译批评与赏析 2学分
4、跨文化交际 2学分
5、中外语言比较 2学分
6、文体概论 2学分
7、国际政治与经济 2学分
8、模拟会议传译 2学分
9、专题口译 2学分